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除受服务期限和竞业限制外,不受其它约束。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你只要按照程序依法辞职就能够要到自己的血汗钱。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要工资,自己录像作证。没合同可以随时走,不需要等一个月
你要当着几人的面.把辞职书给他,他批不批是他的事,你交你的辞职书,如果到时不给结工资,就去社保或劳动局.他们肯定会问你交辞职书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到时让这几个人给你做个证,就行了.最怕的是有些人不敢做证.当然了,你一去劳动局,公司肯定会给你批辞职书的,可是还要等一个月才能走.
这个问题涉及到尊重,工资能够要到,因为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你虽然没有签合同,交辞职报告不批就走人,那么你换位思考没有,如果是重要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