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是在骆马湖宿迁水域,伤者可以在事发地窑湾的法院起诉.
打官司需要证据,首先对方起诉你应当有证据,你可以收集事故没有责任、你已经进行赔偿及已经达成赔偿协议的证据。
一直都是他老丈人出面协商的事情,按照规定应当有授权委托书,他老丈人签字的书面材料有用。否则他可以不认。
送来裁定书后大概15天,伤者千方百计想找你谈,你可以按照法律程序,没必要在谈了,并且还要进行申请对方因为财产保全造成你的损失。
前几天传票下来了,你去拿传票,现在做好应诉的准备,他要是证据不充分一样败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你的最大责任是按照工伤事故处理。何况对方有过错。你不必惊慌,他已经采用法律途径,你应当应诉,不要逃避。逃避应诉与你不利,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他提出协商,你愿接受,他应该先撤诉,也是可以的。
你这个思路不能说不对,但明显不厚道;为人一定要圆滑,少得罪人,多结善缘,山不转水转,不是是否得罪得起的问题,而是没有根本矛盾!情到了,对方谅解了,官司也就结束了,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叫个事儿;易地而处,换了你是那个受损的,对方是船主,你咋想?年轻人,厚道些没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