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于图书创作者,与某公司定下十年的合同,我定期交付稿件,他们定期交付稿费。 后因对方拖欠稿费以及其他违约行为,我单方面提出了终止合同,而且我们之间有就此作书面讨论(我都存为证据了)。 1、对方要求我赔偿,因为我的贸然中断让他们的出版计划乱套,而我的看法是,对方违约,对方才应该赔偿。 3、最后讨论结果是双方都坚持自己的意见。最后我说,我要说的已经说够,如果你们不服,大可以来告我。我已经搜集大量证据能够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