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申报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提交书面资料及办理程序与其他外币结算的出口业务完全相同,仅在电子数据申报方面有所区别,即在出口退(免)税明细数据中增加相应的标志。具体操作如下:
(1)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也可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在进行出口明细录入时只有“美元离岸价”栏,以人民币报关的,可直接在“美元离岸价”栏输入人民币离岸价,须在备案栏标注“KJ”,业务代码选择“KJ 跨境贸易”。
(2)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应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申报时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中,“原币代码”栏必须填写“RMB”;“原币币别”必须填写“人民币元”;“原币离岸价”栏按照人民币离岸价的金额填写;“原币汇率”栏填写“100”;“美元汇率”栏按实际汇率填写;备案栏标注“KJ”,业务类型代码选择“KJ 跨境贸易”。
申报是一样的,只是要汇率那里注意一下,外币汇率是0.美元汇率填 当期的。
网页地址生产企业录入时原币按照人民币填写,原币汇率填写100,如果是外贸企业需要将人民币换算为美元进行录入,业务类型都需要选择KJ
这也是我想知道的问题。
你好,我有一笔外汇是人民币收汇,退税离岸价怎么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