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制
公有制。。。。。。
北魏时期推行的土地政策和赋役制度。485年,北魏政府采纳汉族地主的建议,颁布均田令。主要内容有:
1、丁男(15岁以上)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或麻田10亩,妇女受露田20亩、麻田5亩。实际授田时,露田加倍。
2、奴婢和平民授田数目相同。耕牛每头受露田30亩,限4头。
3、狭乡之民可以迁往宽乡授田,宽乡之民耕垦不受限制。
4、地方官吏岁官府所在地就近授田。均田制使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小块土地,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大族对土地的兼并,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兼并问题。均田制为隋唐所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