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说的情况,是存在的,但属于个别现象,有些单位确实是规定,新目录公布后再发表的文章,就按照新目录算。
二楼的说法是错误的。
核心期刊正常的认可制度是:你发表文章的时候只要刊物是核心,那么用的时候,无论此刊是否还属于核心,都应该还按照核心算才对,这是绝大多数单位对核心期刊文章认定的办法。如果真的有二楼说的这种情况,发表的时候是核心,评职称的时候不是核心就不按照核心算了,我估计会有大批评职称的人发疯。
11版核心的有效期是到14年年底,所以,正常情况下,你的文章在14年年底前发表,那么用的时候,无论它是否还是核心,都会按照核心算。除非你们单位有自己独特的规定,你可以到你们单位人事处问问,是否有一楼说的那种情况存在,如果没有的话,就没问题了。
应该这样分析,如果你的文稿,是核心期刊认定时间内发表,就算是核心期刊文稿。
举例说吧,如果核心期刊时间是在2014年11月8日,公布新的目录。你的稿,安排在2014年12月刊,那么,就不在核心期刊文稿了。
以前,有过类似的事情,建议你多考虑。
下次评定时间,大约在2014年12月-2015年3月前后。
应该到2014年底之前,建筑经济还是核心,如果在2014年再次评定核心期刊之前评职称就有用,假如你2015年评职称用,而且建筑经济没被评为核心,那么文章就不算在核心上发表。
现在回答这个问题似乎有点晚了,不过这个问题比较典型,还是决定说一说。
核心期刊有一个“有效期”的说法,2011版的核心期刊有效期是从目录公布到下一次目录公布,而不是说从11年-14年这样的。
现在2020年的期刊目录正在参评,马上就要和我们见面了,但是预计这个目录最早会在20年中发出来,那么你20年上半年发的文章也是有效的。
中州期刊联盟官网有一个帖子就是针对这个问题的,题主可以看一看。
关于2014第六版中文核心北大核心期刊与2017第七版中文核心北大核心期刊有效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