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时月工资是否包括保险

2024-12-17 21: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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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包括,依据如下: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3条.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回答2:

按国家《劳动统计制度》规定,劳动统计的范围是对城镇单位进行统计,不包括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是统计部门根据城镇单位上报的劳动情况表汇总计算而来,用各个单位的工资总额相加除以全部职工人数,计算出职工平均工资。 职工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组成。按劳动统计制度规定,工资总额计算方法不按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计算,职工工资不仅包括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如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并且是个人所得税税前工资。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成为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全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退休金以及法院在判定突发事件如工伤、车祸等对受害人给予经济补偿时的参考依据。 所以,你们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