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3、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条例
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3、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条例
一、不是什么问题物业都负责管理的。我们先来确认责任,再来协商办法。
1、维保期内,如果您楼上的住户没有改变防水结构,开发负责。(一旦装修很难确责)
2、物业只负责协调,协调不成他也没有办法。所以说物业没有这人。
3、如果楼上装修改变过防水,楼上全责。一般来说这种事,楼顶的这人比较大。
二、解决办法:
1、请物业帮你们协调。
2、请居委会帮你们协调。
3、请小区办帮你们协调。
4、自己去协调。
三、注意事项:
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照片、文字记录和描述,损坏物品发票,包括装修发票。
四、提醒:
您上面说的个人建议千万不要那么做。
1、此事示范法的。
2、破坏主体管道。
3、堵住不是影响您楼上一家,整个楼上都影响。
4、别把有理变无理了。
五、还有什么需要解答的,请新浪微博@路军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