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忍40年家暴离婚被驳回,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当事法院作出回应,并没有相关证据表明女子被家暴40年。并且这名女子的子女和丈夫都希望两个人能够继续生活下去,所以法院驳回了女子离婚的诉讼请求,也是本着为一个家庭负责让夫妻两个人都能够冷静对待这个离婚的事。
据这名女子说,1980年她和丈夫两个结婚,结婚40多年间,默默忍受着丈夫的暴脾气,还有家暴行为,因为考虑到还有孩子,不想让孩子没有母亲。现在孩子都已经出去了,成家立业了,所以觉得两个人已经没有感情了,起诉离婚。但是这个理由被法院驳回了,法院说当地派出所并没有接警记录,没有相关证明能够说明女子40多年一直被家暴,据女子所说的这些事都是家庭琐事,所以离婚起诉被法院驳回,法院希望老两口能够继续生活在一起。
2、法院的理由是重事实,重证据,没有直接证据表明被家暴,家人希望两个人能够继续生活在一起这个案子的审理之所以会引起热议,是因为网友觉得女子起诉家暴离婚,家暴是违法行为,法院没有支持女子离婚,反而驳回离婚起诉,所以认为这样的审判是否维护了女子的权益?法院给出的回应说,不是随便驳回理由的,根据女子描述,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40多年一直遭受家暴,子女们和她丈夫也恳求女子留下来,所以法院希望他们两个人能够继续生活在一起。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法院的审判也是合情合理的,两个人生活在一起40年,琐碎事肯定很多,至于是家暴还是平常的一些琐碎,这个就只有当事人清楚了。
笔者想说,如果家庭里面有家暴是不能够容忍的,遭受家暴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取证,到相关的部门请求帮助,只要有证据,法院会维护你的正当权益。学法懂法,作为公民每个人都应该好好学习,作为夫妻,应该以和为贵,互相珍惜,互相扶持,不应该有家暴行为。
法院回应:珍惜幸福晚年,这个回应瞬间掀起了热议,已经被打了40年还要珍惜剩下被打的晚年
法院表示女子叙述的情况在正常的矛盾范围之内,而且也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有被家暴,所以驳回。
法院认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不足以认定感情破裂,并在判决意见中规劝双方“年少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互相支撑”
因为这名女子一直没有向法院提交过任何有力的证据证明她被家暴了,所以才会有以下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