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未经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2024-10-30 15: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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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双方当事人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未经公证处公证也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合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确认后合同即有效。而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协议,只是在法律上可直接对其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认可,对房屋买卖协议本身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
  《公证法》
  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回答2:

该房子从法律上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签订合同应当要夫妻双方签名方为有效。但鉴于对方的配偶已经过世,那么该房产的另一半就存在着需要继承的问题。因此,对于房产的另一半除了户主有份处分外,户主的父亲、户主配偶的父母以及户主的儿女均都有权处分。因此,你们的协议不是因为没有公证而没有效力,而是因为该房产的处分上户主不具有单独的处分权。因此,你们的协议,现在属于效力待定的状况,只有其他的继承人也同意买卖或者放弃继承,你们的协议才能生效法律效力。

回答3:

无法律效力

回答4:

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