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生和刘先生在2014年的时候,因为双方感情走到尽头,选择和平分手领了离婚证。当时他们的儿子才还不到一岁半,在法律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刘先生,但日常抚养是由母亲来抚养。但让刘先生没有想到的是,2018年的时候,林女士对林先生坦白说,儿子已经重新改了姓,跟母亲同姓。如果按照法律而言的话,孩子应该和爸爸刘先生同姓。
都说离婚之后和平分手,更何况还有一个孩子在中间,孩子是无辜的,所以怎么样都不能闹得太难看。以后不仅以后对孩子的成长以及心理健康都非常不利,虽然当不成夫妻,但是还可以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其实林女生和刘先生离婚已经有6年了,除了偶尔会沟通孩子上学的问题之外,平时也不会有什么交集。
但是那个刘先生没有想到是,他的前妻竟然背着他偷偷给孩子上了另外一个户口。气愤之下他选择起诉刘女士,因为他早在2014年孩子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办理了户口,另外离婚后双方已经协商好了抚养权在刘先生这里。刘女士私下不经过父亲就擅自给孩子改姓,而且派出所竟然并没有经过核实程序,就批准了更改姓名这个做法,违反了规定。
其实不管孩子随父亲姓还是随母亲姓,只要经过双方沟通,那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但一个人私下决定,不仅不尊重另外一方,而且行为还触犯了法律规定。希望所有的父母在离婚之后,能多为孩子想一想。孩子是在爱的环境下出生的,虽然爸爸妈妈离婚了,但是为了孩子的健康发展,希望父母们能够和平相处。让孩子明白,也许爸爸妈妈不再相爱了,但是对于孩子而言,爸爸妈妈的爱是没有改变的。
孩子想姓什么就是什么,不是父母所能决定的,如果前妻改名是孩子同意的结果下改动的,即使男子状告也没有用,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了。
看夫妻之间协商,和男方姓或者和女方姓都可以。在我们过来一般都是和男方姓。估计男的太大男子主义,觉得孩子必须和他姓。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应该给孩子姓什么。只是传统意义上来说,跟随男方的姓氏,所以妻子给儿子改名也是无可厚非的。
男子姓刘孩子也应该姓刘,她前妻在向涉案派出所提交的《更名申请》中作了不真实的陈述。前妻在没有与男子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将儿子的姓名变更违反了法律规定;涉案派出所办理了 户口,违反了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