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申请人,或原有但未进行过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原始取得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
这项制度通常是为期房买卖或者其他不动产期权交易设立的,因此不是对现实不动产的登记,而是对将来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的登记。
预告登记制度旨在保全对不动产物权变动之债权请求权,虽有对抗第三人效力,但性质上仍然是债权;其作用在于对未来物权变动效果的预设定,使债权经公示后发生排他效力,阻击后登记物权的变动效果。
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登记程序
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 、护照等;
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外,还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权利人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予公证。如手续完备,登记机关受理登记。
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文件要求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
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2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1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扩展资料
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
3、规划部门制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征地勘测成果;
4、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5、市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土地文件;
6、建设用地批准书;
7、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8、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
9、建设项目原土地证书等权源资料;10、其他有关文件。
二、国有土地出让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
3、土地估价报告;
4、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文件;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测量成果图;
7、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8、已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凭证;
9、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
10、原土地证书;
11、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三、商品房土地登记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印章;
3、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购房发票;
5、登记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经济适用房土地登记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印章;
3、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购房发票;
5、登记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6、房改办审批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初始登记
百度百科——初始登记
百度百科——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房屋初始登记由开发商来办。
初始登记即“确权”。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内,由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经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通过确权以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证)。这个过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办。开发商不进行初始登记,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的数额不好估计,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了大产权证以后,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房屋初始登记办理流程
1、权利人持有关办证材料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机关予以受理并出具回执
3、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区地税窗口审核缴纳相关税费
4、登记机构审核案卷
5、登记机构将审核结果记载于登记簿
6、权利人到收费领证窗口交费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始登记
房屋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申请人,或原有但未进行过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原始取得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
你购买开发商房屋所进行的登记,这里的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属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这项制度通常是为期房买卖或者其他不动产期权交易设立的,因此不是对现实不动产的登记,而是对将来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的登记。
开发商所办理的大证初始登记是开发商对合法建造的房屋进行的所有权登记,这里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
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了大产权证以后,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如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一)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 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 房屋测绘报告;
(七) 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二)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审核内容
1、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2、申请人应与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表记载的建设单位、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上的名称一致;
3、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用途不能与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用途相冲突,房屋占地部分面积不能超出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使用面积;
4、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坐落、幢数、用途、层数、建筑面积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5、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坐落、建筑面积等与房产测绘报告书的记载相符;
6、申请初始登记房屋的坐落、面积与竣工备案表的记载相符;
7、应实地查看,核实申请登记的事项与实际情况一致;
8、审核人员还应当审核以下内容:受理人员选用的登记类型适当;录入的登记簿相关要素(内容)齐全、正确;应作注记的事项已作注记。
(三)审核结果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始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内,由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经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通过确权以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证)。这个过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办。开发商不进行初始登记,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的数额不好估计,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了大产权证以后,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屋初始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法人委托书、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规划许可证或修建许可证、建审图、施工许可证等);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其他必要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初始登记是对合法建造的房屋进行的所有权登记,也就是你提到的开发商所办理的大证。你购买开发商房屋所进行的登记,属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物权法第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以及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