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外的股权转让也需要贴缴印花税。股权转让书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进行贴花,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应由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进行贴花。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法规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境外订立的股权转让应该不用交印花税,因为印花税是针对的是我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纳税人,其中各类合同以立合同人为纳税人,产权转移书据以立据人为纳税人,如果是境外订立而又是别人转让给你们的话不用交印花税的,那是他们的事了,如果是你们订立的,产权是境内可能就要交印花税了,这些都是一些我的个人意见,公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