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实习生,公司要求每周六都加班,但是没有加班费,这是否合理?在新劳动法里又没有相关的规定?请帮帮

2024-12-18 07: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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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有权拒绝加班;
2、实习生不是真正的劳动者,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实习期间的待遇都应在实习合同中约定、按约定办理。 因为不适用劳动法调整,如果实习合同没有约定,那么你如果主张加班费将较难得到支持。
回答者: 畄畄 | 二级 | 2010-12-16 10:56

诶,既然要求加班公司是一定不会说“加班不给加班费”这样是违法的,应为他这样做了你可以上劳动局或仲裁委员会反应某某公司怎样怎样,但劳动局局调查时,公司会说我们会妥善解决问题,给你不休的,或是无法不休再给你加班费,但一般会用一些理由补修,当你工作不忙了让你早下班等等,或你请假了给你一定调整。但不给加班费,还不不休绝对违法
回答者: 王G婷 | 一级 | 2010-12-16 10:58

首先,你的身份还是学生吗?
其次,是怎么跟公司签订协议的?
第三,如果你是学生,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处理,但是出现纠纷,不属于劳动部门管辖,也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范围。
回答者: 灯塔10号 | 六级 | 2010-12-16 11:06

这要看你的公司制度啦,不是每个地方都想学校一样每周2休的。如果你们公司要求每周工作6天,星期六不算加班的话,就没有加班费....不过一般国营和外资都不会这么做的,倒是大多私营才这么做。而且实习生和正式职工也有制度区别,基础工资方面也有区别,而加班费是按基础工资算的。但是如果是法定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得话,那么劳动法就可以起作用了.....
综上所述,社会很现实,一切看公司制度,劳动法在最关键的地方才显现优势!
此言是本人参加在学校的众多企业的招聘经历所得,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回答2:

1、实习生,公司要求每周六都加班,但是没有加班费,如果你已经毕业的话,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但是如果你还是在校学生的话,你的实习不属于就业,不能能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的。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回答3:

1、你有权拒绝加班;
2、实习生不是真正的劳动者,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实习期间的待遇都应在实习合同中约定、按约定办理。 因为不适用劳动法调整,如果实习合同没有约定,那么你如果主张加班费将较难得到支持。

回答4:

诶,既然要求加班公司是一定不会说“加班不给加班费”这样是违法的,应为他这样做了你可以上劳动局或仲裁委员会反应某某公司怎样怎样,但劳动局局调查时,公司会说我们会妥善解决问题,给你不休的,或是无法不休再给你加班费,但一般会用一些理由补修,当你工作不忙了让你早下班等等,或你请假了给你一定调整。但不给加班费,还不不休绝对违法

回答5:

首先,你的身份还是学生吗?
其次,是怎么跟公司签订协议的?
第三,如果你是学生,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处理,但是出现纠纷,不属于劳动部门管辖,也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