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是干什么的?

2024-12-18 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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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城市建设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等,内设办公室等机构,属城市建设类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爱国卫生、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相关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二)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和市容市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质量、竣工验收、安全等建设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收费政策和标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四)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绿化、排水、排涝、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和公用事业中的燃气、城市公共客运的维修和管护。

(五)负责管理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建设、园林绿化

建设市场,对全市市政建设和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负责指导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定级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等相关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和公共、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工程的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八)研究拟定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九)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在城市防汛工作中与市水利局的分工是:水利局负责制定城市防汛总体方案,联络、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处理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河堤加固等工作;城建局负责城区内排水道、山洪沟等清淤工作;处理朝阳城区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

扩展资料: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系统现有基层党组织55个,其中党委3个、党总支3个、基层党支部49个,党员863名。2017年来,该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建强战斗堡垒,夯实基层基础。

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砥砺奋进、拼搏实干,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工作不断创造新的业绩。2017年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首次获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被江苏省政府表彰为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先进单位,通启路高架和东快速路高架双获国家优质工程奖。

建立标准,落实制度,为党建工作把关定向

抓好党建工作,必须建立明晰的工作标准和严谨的制度规范。

一是运行机制标准化。建立“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党员”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3次,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组织书记座谈会。

首次建立直属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巡听旁听制度。去年,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等中心组学习12次,举办专题讲座5次。13名党组成员坚持党建联系点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集中学习6次以上,到分管直属单位讲党课3次以上。

二是制度体系标准化。以“党建规范年”为契机,党组印发《关于开展加强党建和内控制度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及《党建工作台账》、《制度目录清单》,出台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16项。

基层单位新建234项,修改、废行470项,汇编18册(套)制度,建立了规范化、常态化、常效化的标准体系。

三是组织生活标准化。重点规范“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的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互动性、辐射性明显增强。

精心编制《党员发展档案(样本)》,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党员发展材料,发展党员更具规范性和合理性;重新明确了党费收缴基数,每月按标准足额缴纳;采集了全体党员基本信息,实现党建与信息技术的有机融合。

2018年,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将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具体化、落地化,按照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做到执行毫不动摇、推动豪不含糊、要求毫不放松,带领全系统上下在谋事上提升格局。

在做事上提升品质,在处事上提升情怀,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发展,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建设管理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南通城建局:建强基层战斗堡垒 为改革注入动力

回答2:

城建局负责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规划工作.
做门卫或者学点电脑做文员,不过文员大多是女的.

回答3:

蒙城南通四建十里小区二期安置房托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回答4:

城建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和村镇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以及城建监察管理业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并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执行“一书两证’’制度,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负责建筑活动中的资质管理、工程发包和承包的管理、监理单位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对从事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进行监督;负责建设工程的报建、施工许可以及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和建筑市场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工程质量。
(四)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主管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施工组织及竣工验收;参与全县主要建设项目的论证、可行性研究和选址等前期工作。
(五)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注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勘察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质量监督制度和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监督管理勘察设计活动,依法查处勘察设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城市和村镇规划区内各类用地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县房地产业,指导和管理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住房制度改革。
(七)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负责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地环境、声环境以及自然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园林和城市绿化、雕塑工作;确立城建监察的工作目标,负责城建监察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九)主管全县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小城镇发展计划,负责村镇土地开发和利用;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推广应用村镇建设的新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健康发展。
(十)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城建系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