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情况来看,这起案件已经告破,失联女大学生是被其男友等三人杀害之后抛尸荒野,云南警方通报称,经过初步调查显示,受害者系被男友洪某及同伙合谋杀害。犯罪嫌疑人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男,24岁,江苏南京人),张某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某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目前都已经抓获归案,被害人李某月被掩埋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的尸体被找到。
据了解,失联女大学生李某月今年刚毕业,失联之前,李某月和男友洪某住在南京某小区。李某月父亲曾表示,其女儿李某月在失联之前与其男友发生了争吵,他还表示,自己的女儿李某月与男友是在地铁上相识的,当自己的女儿李某月大学毕业之后,便搬过去与男友洪某同居,他们双方的家长也都已经看过小孩,他们对双方的小孩基本上还是比较满意的,在其女儿失联之前,李某月与男友洪某同住于南京市栖霞区某小区。其女儿性格比较外向,并不是想不开的人,而李某月的男朋友洪某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李某月在失联之前与他为琐事吵了一嘴,第二天便独自前往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去散心了。就在失联的当天,李某月还与男朋友洪某以及自己的父母通过微信聊天,当时并未发现有任何异常。
李某月的父亲表示,其女儿男朋友侯某在7月10日突然告知他,李某月失联了,联系不上,其电话和微信都无法联系,于是,李某月的男朋友洪某陪同李某月的父亲去报案,接到报警之后,勐海县公安局立刻对此案展开了调查,经过他们缜密侦查之后,发现了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初步调查,李某月的男朋友洪某与其另外两个同伙早在南京就已经合谋,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勐海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那么问题来了,当前这起案件已经告破,李某月的男朋友洪某联合另外两个同伙,杀害了其女朋友李某月,而洪某并没有自己亲自动手,那么,洪某会被判处死刑吗?
笔者认为,洪某被判处死刑的概率还是有的,理由很简单,洪某是这起杀人案件的幕后策划者,虽然洪某并没有亲自参与作案,但是这起案件却是他一手策划而成,所以,洪某必须为此付出刑事责任,而且,要以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由于这起案件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所以在量刑的时候死刑也是法院方面考虑的量刑标准之一,也就是说,虽然洪某并没有参与直接杀人,但是这起案件因他而起,是他一手策划,所以他就必须要为自己的这种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
据现代快报最新消息显示,洪某的父亲是南京司法局处级干部,但这并不影响洪某最终的审判与裁决,但最终是否会被判为死刑,还是需要对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是否有其他犯罪等情况来综合判定,这些都是警方和法院的事情,普通网友在不了解整个事件来龙去脉的情况下,是很难给出答案的。
一、事件的新闻背景
南京女大学生李倩月的离世令人震惊、愤怒的是,凶手竟然是她所爱的男友洪某。原来是洪某将李某月诱骗至西双版纳,再派他的两个帮手奔赴千里,将李某月杀害并埋尸山林。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洪某竟然陪着女大学生父亲去报案,他是想故意扰乱警方侦查视线。事后还在朋友圈正常发文,心理素质强大到让人感觉心理不正常。
二、洪某和另外两名凶手犯罪事实成立,会被判死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看,李倩月被害一案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洪某属于买凶杀人的雇主,雇主和凶手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共犯,雇主属于主犯。在司法审理中,对于这种有预谋的,教唆别人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数都要处以极刑。 我个人认为,本案中的男友洪某犯故意杀人罪成立,而且是有预谋的买凶杀人,被害人还是自己的女友,情节严重,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应该判处死刑!他雇佣的两个凶手,同样也应该判处死刑!
三、事件带给我们的思考
对女孩子来说,结交男女朋友一定要知根知底。对于那些半路认识,连连工作单位都不告诉你的人,坚决不能在一起。另外,千万不要选择性格偏激的人,后果往往都是很严重。如果真的遇到问题爱情,那就要及时抽身而出,及时止损。
这种情况洪某是间接正犯也是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的,具体个案判不判死刑由法院决定的。不过这种社会影响面大的他必死无疑了。
男友他是雇凶杀害李倩月的主谋也就是主犯,当然要判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应该不会判,因为他男友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教唆。如果他还参与杀害过程了,那就属于共同犯罪,有期徒刑是跑不了了,时间视情节严重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