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有:
1.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你的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2.还享受产假的增加,在经单位的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三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三年的是、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3.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和十八岁之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
4.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六十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
5.当前的养老制度已经推往农村,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办理。
您好,
独生子女是残疾人,可以去当地残疾人协会申请做伤残分类(是肢体,还是语言等)的等级鉴定。2.带着独生子女的残疾证,去当地民政局申请每月残疾人补贴。3.有残疾的独生子女的父母,会按照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孩子14周岁之前,领取孩子独生子女费的。
根据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这是全国层面首次建立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将惠及1000万困难残疾人和1000万重度残疾人,成为保基本、兜底线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
《意见》由四部分内容组成,从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进行了明确定位和整体设计。《意见》强调,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要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坚持制度衔接,全面覆盖,做到应补尽补,确保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机制要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坚持资源统筹,责任共担,形成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