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马上金融差不多5000块钱,今天叫我发短信叫我三天内去公安局接受调查是真的吗

2024-11-12 0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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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假的,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坐牢,但是如果法院裁定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会追加刑事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扩展资料

欠钱不还,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报讯(记者张宇)前天上午,随着被执行人徐某家属将26300元执行案款以转账汇款方式交付申请人李某,一起长达四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在房山法院画上了句号。被执行人徐某现身的原因,还要从1个月前,法院向老赖发出的一封“最后通牒”说起。

今年11月22日,房山法院发出的敦促穆某某、徐某、李某某、刘某某等7名拒执罪嫌疑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公告。公告中明确告知,因被执行人已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如12月20日前仍不履行,法院将会依法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由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公告发出二十天后,徐某主动联系了法院。

徐某系某出租车公司的一名司机,从该公司取得出租车经营权。2012年,李某与徐某签订协议,由徐某将出租车以月租金6000元租给李某,李某预付给徐某风险抵押金3万元,约定租赁轮空物期以12个月为一周期亏蚂。租赁期内,出租车公司与徐某解除劳动关系,而李某与徐某就签订协议时是否已支付风险抵押金产生争议,故李某将徐某诉至法院。2013年7月,房山法院审理后判决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李某风险抵押金3万元。

判决生效后,徐某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法官通过电话与徐某取得联系,徐某称其在外地。法官告知其回来后与法院联系,但此后一直杳无音信。

2017年10月,执行法官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再次对徐某进行网络查询,发现其名下有一银行账户,账户内有部分余额。法官猜测该账户可能为徐某常用账户,便到银行查询了徐某近一年的银行账户流水,发现该账户有频繁的款项进出,金额足以支付徐某所欠案款,其行为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形,已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

针对徐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房山法院通过电视台“曝光台”、法院电子大屏、微信朋友圈等形式进行公告,敦促被执行人在一个月内主动履行义务。对于到期仍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由申请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公告发出几天后,被执行人家属主动联系申请人要求履行判决义务。12月13日,双方在法院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徐某家属支付李某执行款26300元,这起长达4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房山法院执行局局长白月涛表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悬在“老赖”头上的一把利剑。2017年腊液下半年,房山法院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件,并已全部履行完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人民网—老赖欠款4年不肯执行 法院发"最后通牒"终还欠款26300元

回答2:

不可能是真的。因为你这个属于借贷纠纷,不是属于公安中陆仿局分管的案件卖纤,这个只是他们催款的一悉枯个恐吓手段。但欠钱还是还了的好~无债一身轻嘛!

回答3:

欠钱公安局是不会管的,要债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或者找要债公司非法要债,你这个多半是假的,就算是公安局要你接受调查,肯定也是直接电话通知,因为短信无法确定是虚信拍否是本人,或者本人是否有接收到短信坦扮,所以不可差羡能是短信。再退一步说,就算短信是真的,这种调查完全可去可不去的,能发短信通知,公安局也没当回事

回答4:

他吓唬你,我欠一万多一年了也是说去法院,去你妈的

回答5:

我的也是,好无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