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参考情形之一,很多人存在误解:
一是认为只要分居满两年就一定会判离,这是错误的看法,因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非常谨慎,如果仅仅只有分居的情形,人民法院可能以夫妻感情还有和好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
二是必须要分居满两年才能起诉离婚。分居满两年只是情形之一,但是不是唯一情形,具体参见婚姻法,因此,即使没有分居,但是存在婚姻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一样可能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