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民主推荐、考察、党组会研定、公示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