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有到期未还的车贷啊。通常情况下,抵押的意义是:只要你的贷款到期未还,车贷公司就有权把你的车卖掉,用卖车的钱还你对车贷公司的欠款,不管是到期的还是未到期的。当然在车卖掉之前你还上到期的钱的话还是可以协商取回车,不过如果已经卖掉了,车贷公司也没义务还你车。一般说来,在车卖出去之前,如果你把欠的到期的贷款加利息还上,贷款公司就可以还你的车了,直到你下次再到期不还。不过有的时候贷款合同里面有类似“加速到期”的条款,规定如果你有一次到期不还钱,贷款方就有理由要求你把剩余的欠款全部提前还上。如果是这样你就比较被动了,贷款公司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例如是不是有人想买、卖了车能不能把你欠的所有款都还掉、是不是相信你以后不会再欠款等)提出还多少的要求。如果车卖了个好价,还所有欠款加利息有富余,富余的部分扣除卖车的手续费什么的,理论上还会还给你,不过一般没啥富余。还有一种可能是,你的车卖掉之后不够还款的,那没还上的部分车贷公司还是有权找你要的。你自己想想欠了多少钱,人家找你要的是卖了车也还不上的部分还是你还了本期欠款人家就能还你车的金额,这个不是别人能给你判断的。
一般情况二次抵押不影响前面抵押的效力,但也有贷款人规定不允许二次抵押,如果二次抵押了的话就会要求终止贷款、提前还款——这样如果你没按要求提前还,肯定也是卖车还钱的节奏。总之这些都取决于你合同是怎么签的。
你还得看看车贷公司是不是正规,抵押登记了吗?要求你还钱的数额说得对不对、是不是有依据?拖你的车出示了什么证明、身份对得上号吗?前面说的那些都是以正规公司以及确实为贷款公司的人员为前提的。
带钱去拿车
车是拿不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