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人生前立有遗嘱,应按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遗产分配中规定: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第七条中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这里应该主要依据其女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程度,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另外也应该适当考虑女儿的实际情况,其不赡养老人是属于主观上的不愿意赡养的故意还是因为其自己本身也丧失部分或者全部行为能力,没有办法尽到赡养义务的客观因素。
这要看老人生前的遗嘱。如果老人生前明确声明女儿不能继承遗产的话,女儿就没有继承老人财产的资格。否则,女儿仍然是老人的第一继承人。
如果老人有立遗嘱,应该按遗嘱继承。
若无遗嘱,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若有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可以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
有继承权。只是份额相对来说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