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宅基地分配原则是一户一宅,也就是说一户家庭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如集体内部成员之间的宅基地权转让、房屋交易,或者房屋继承等原因,会出现有一户家庭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实际使用权的情况,在此情况下,一般登记宅基地确权时只对一处宅基地进行确权,多余的宅基地则不予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