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亲子鉴定父亲不是亲生能享受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吗?

2025-02-05 17:40:22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可以参加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经亲自鉴定不是父亲亲生,可见是父亲养大的,是非婚生子女,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父亲死亡的,可以参与赔偿金的分配。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就这种现象 ,法律咨询贴吧里面 不妨 和律师法律人士去问一下,看律师的 意见应该较好,个人认为应该可以得到与享受 补偿的。

回答3:

绝对有资格, 虽然不是亲生,在这个父亲去世前你们确实以父子关系生活,这一点是改变不了的。就算没证据,但这是事实,只要是事实就能享有合法的继承权。儿子和父亲只要在户口本上体现了这种关系,它就是法律上的父子关系,当然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来继承遗产。

回答4:

不存在父子关系,就没有资格成为赔偿权利人。

回答5:

亲子关系有生物学和社会伦理范畴类的,不仅仅说不是生物学父子关系就不是父子了

回答6:

不是亲生的,有抚养关系也可以算是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