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会有用的。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要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会有结果的。如果投诉不成,也可以收集齐全证据(原来的工资发放情况、考勤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等等)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你先打12333转人工服务,把你的情况告诉他,他会告诉你怎么做的,热线比较难打,要等比较长的时间,或者你在你上班的地方到劳动局去咨询一下,是最稳最稳妥的。
你那个是什么企业先?如果是正规有牌照的话。就可以找劳动局。如果是那种小摊子或者是说没有牌照的话。直接报警好了。
要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是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