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没有保险可是怀孕了!我能用我的工作单位给上的生育保险报销她怀孕期间孕检的费用吗?

2025-02-01 0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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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报销,生育保险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5.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6.收款收据。

回答2:

要提供女方无业证明,男方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女方产检、生产费用,具体的报销标准咨询男方参保的社保局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回答3:

这个要看城市, 有些城市, 男方有累计一年以上社保,并且在保状态,是可以报销一部分分娩费用的。 需要先办理定点,比如广州。

回答4: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回答5:

孕检费用是不能报销的,现在各地医院都有优惠的产检套餐,100多块钱就能做好几次,这个就相当于国家给的优惠了,一旦超出标准次数,产检费用就会大大提高。如果是生育费用,这个可以用你的生育险报销,但是在男方那报销的话只能报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