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同居到2016年,没有结婚证,但是户口本上是夫妻关系。无子女。丈夫工伤死亡后的赔偿金能合法继承吗

2025-02-06 0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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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第十五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1999年属于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属于同居关系;如被继承人无父母和子女,则可由同居的一方继承。

回答2:

肯定继承不了啊。人家看的是结婚证,不是看你户口本的。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就只有结婚证,没有结婚证其余的证件根本不能证明合法的夫妻关系。不懂法的能不能别乱回答?1994年之后就根本已经不承认所谓的事实婚姻了!

回答3:

合法

回答4: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