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如何赔偿

2024-11-15 05: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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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及时固定证据是准确认定消费欺诈行为、采取有效方式维权的关键。

  1. 认定消费欺诈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采取列举的方式明确了消费欺诈行为的类型,消费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发现消费欺诈要主动维权、敢于维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出3倍赔偿,还是要求500元赔偿,有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及时固定取得证据:只有证据齐全、有效,消费者才能成功维权,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在日常生活消费中,要注意索证索票,特别是要保管好超市小票等单据,不要随便丢弃。网上购物时,尽量不要使用网页聊天,使用聊天软件可以保存一定时间的聊天记录。手机是最方便的取证工具,利用手机的录音、照相、摄像等功能,可以及时将消费过程、受损情况记录下来,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3. 合理选择维权方式: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节约维权时间和成本。协商解决消费纠纷时,消费者要敢于和经营者据理力争,提出合理赔偿要求。在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再采取其他维权方式。

拓展资料:

在消费实际中,消费者往往忽视线上证据的保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由此可见,网上聊天记录、微博、手机短信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都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

参考资料:消费欺诈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中国工商报网

回答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经营者的欺诈行为的认定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条件:

.经营者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经营者实施了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因经营者的欺诈而陷入错误;.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而消费。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3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标示销售商品的;.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标记销售商品的;.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利用广告、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4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诈、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上面两条规定所不同的是,第3条所列的13种情形,均有欺诈的故意,可以直接认定其为欺诈行为。而第4条所列的4种情形。不能直接认定经营者具有欺诈的故意,而是将举证责任转给经营者,如果其不能自证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则将认定其为欺诈行为。此项规定使消费者摆脱了对经营者欺诈的故意的举证,对消费者非常有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回答3:

欺诈行为的是你明明知道这个是过期的或者质量不好的,还卖个客人

回答4:

消费者生活中经常遇到欺诈,发生欺诈的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回答5:

这需要投诉12315。有明文规定都是假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