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快三年了,女孩15岁,归她,我已付了每月600生活费2年,可是她不让我见孩子,孩子和我不亲

2024-11-23 18:52:27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既然你来问,就是不想给呗。
如果当时你们签了协议要给,那必须得给,否则法院强制执行了。
否则你就别给了。就狠心点。
你看看电影,徐静蕾的,我和爸爸。。。。。你还不如等你女儿以后有困难了帮她。

我也离婚了,我媳妇也是跟我说话就是要钱,我很爱她,但我从来不给,等她在外边自己混不下去了回来,那时我有钱比什么都强。
别让道德什么的束缚自己,给了她钱她还觉得应该的。自己活得好点

回答2:

我觉得吧,给生活费是必须的,这是你的责任!你要好好沟通,不能这样僵持下去,其实如果你能做出实质性的努力,能够和孩子更亲近一点,对孩子将来的成长很重要,要让孩子知道你爱她!真的,没有人不需要父母的爱,做父母的不能因为自己的事而去自私伤害孩子。你要很放下家长的架子,慢慢试着去和孩子接近哦,祝你成功!加油!

回答3:

让她带孩子来拿

回答4:

叫她带着你女儿来拿

回答5:

不给,没有义务。

回答6:

钱是钱,孩子是孩子,你没有孩子的手机号或者QQ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