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在该规定的工伤保险范围之内,所以不能依据该规定向当地劳动保证部门认定工伤。虽然没有将事业单位的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之内,但也没有排除事业单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的刚性规定。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认识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实践当中,各地也相继建立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工伤保险的地方性法规。
单位如果给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就可以认定工伤。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在该规定的工伤保险范围之内,所以不能依据该规定向当地劳动保证部门认定工伤。虽然没有将事业单位的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之内,但也没有排除事业单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的刚性规定。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认识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实践当中,各地也相继建立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工伤保险的地方性法规。
关于事业单位发生工伤,目前不做工伤认定,也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只要单位认可就行。
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