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的英文为game,我们一般将它翻译成"游戏"。而在西方,game的意义不同于汉语中的游戏。在英语中,即是人们遵循一定规则下的活动,进行游戏的人的目的是使自己"赢"。对于游戏的喜欢或是在游戏中体会到赢的滋味,这是西方人对于博弈这一概念的最初的理解,而在我们所理解的游戏中,西方的概念和我们是不同的。我们的游戏是一种纯粹的娱乐,而在英文中的game 的含义,却是指这种游戏是在一定规则之下的活动,而目的是要自己赢。于是对于我们所理解的游戏这样的玩的味道太浓,很难会让这门学科失去严肃性。于是,我们内在它的后面又上加上了一个词thory, 使得博弈有了理论的色彩和意味,于是所谓的博弈就是 game theory 。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要说的博弈论。而在实际上所谓的博弈是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事情。我们有位年青的学者举了一个浅显的论述来说明什么是博弈,那就是当一个房间突然起火的时候,火势很大,无法扑灭,你要选择一个逃生的出口。是和他人一样还是你自己选择了一个能够逃生的门,这个过程抉择实际上就是一次博弈。如果你选择的门是多数人选择的,那么你将丧生,而你选择了一个不为人们看好的门,而逃生或许你就是幸运的。看看博弈是多少重要的事情,它和你的生死有关。
博弈,又称“纳什均衡”,是著名数学家约翰纳什提出,是数学领域的一种逻辑格局,后被运营业经济,政治,社会学等各领域。根据纳什均衡,在参与者各方都从各自利益最大化除非,而且在信息不完全,即无法确定对方的策略时,即使是有利于各方的合作,最后也很难达成。
博弈的本意是:下棋。引申义是:在一定条件下,遵守一定的规则,一个或几个拥有绝对理性思维的人或团队,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有时候也用作动词,特指对选择的行为或策略加以实施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