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是一种语言凝炼、结构跳跃、富有节奏和韵律、高度集中地反映生活和表现思想感情的文学体裁。从内容上着眼,诗歌可分为抒情诗和叙事诗;从形式上着眼,则可分为格律诗和自由诗,还可以进一步区分,如格律诗可分为律诗、绝句、长短句(词)等。诗歌与其它艺术形式交叉结合,可产生如散文诗、配乐诗等横向文学体裁。诗歌在产生初期就不是独立的体裁,而是与音乐和舞蹈结合在一起的。《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同时也说明了诗歌与情感的密切关系。诗歌的凝炼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意象的集中性,二是语言的精炼性。诗歌在反映现实生活和表现思想感情时,不是以广阔性和丰富性见长,而是以集中性和强化性见长。小说和戏剧可以通过非常具体、细致和逼真地描述人物的形象、行动和内在世界、描述人物之间的关系和矛盾以及构成这些冲突的事件和细节,来详尽地充分地展现生活和情感。但诗歌的体裁要求它捕捉最富于特征的对象,经过艺术加工,集中于对意象的集中、创造与重组,强化性地表现具有“生成性”的意象,激发起读者的审美再创造心理的积极参与,从而以极其精粹的意象来表现生活和情感。可以说,诗歌是关于意象的艺术,而诗歌处理意象的关键环节是对意象的强化。
诗歌是高度集中地概括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它饱含着作者的思想感情与丰富的想象,语言凝练而形象性强,具有鲜明的节奏,和谐的音韵,富于音乐美,语句一般分行排列,注重结构形式的美。 我国现代诗人、文学评论家何其芳曾说:“诗是一种最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样式,它饱含着丰富的想象和感情,常常以直接抒情的方式来表现,而且在精炼与和谐的程度上,特别是在节奏的鲜明上,它的语言有别于散文的语言。”这个定义性的说明,概括了诗歌的几个基本特点:第一,高度集中、概括地反映生活;第二,抒情言志,饱含丰富的思想感情;第三,丰富的想象、联想和幻想;第四,语言具有音乐美。
词有词牌,即曲调。有的词调又因字数或句式的不同有不同的“体”。比较常用的词牌约100个。词的结构分片或阕,不分片的为单调,分二片的为双调,分三片的称三叠。按音乐又有令、引、近、慢之别。“令”一般比较短,早期的文人词多填小令。如《十六字令》、《如梦令》、《捣练子令》等。“引”和 “近”一般比较长,如《江梅引》、《阳关引》、《祝英台近》、《诉衷情近》。而“慢”又较“引”和“近”更长,盛行于北宋中叶以后,有柳永“始衍慢词”的说法。词牌如《木兰花慢》、《雨霖铃慢》等。依其字数的多少,又有“小令”、“中调”、“长调”之分。据清代毛先舒《填词名解》之说,58字以内为小令, 59—90字为中调,90字以外为长调。最长的词调《莺啼序》,240字。 一定的词牌反映着一定的声情。词牌名称的由来,多数已不可考。只有《菩萨蛮》、《忆秦娥》等少数有本事词。词的韵脚,是音乐上停顿的地方。一般不换韵。有的句句押,有的隔句押,还有的几句押。象五、七言诗一样,词讲究平仄。而仄声又要分上、去、入。可以叠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