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利。
征收程序不合法,征收村民承包责任地,需要经过村民个人的同意,签订补偿协议才能够征地。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维权。
当然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不能强制征收,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扩展资料:
土地被征用注意事项: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征用
基本农田的征用审批很严格,特别是最近两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刑法 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你所述情况,建议向国家土地管理局举报或进行相应的法律咨询,同时最好是想办法调动新闻媒体积极性,让其揭露。媒体可以选外地或高级别的。
不能强行征地。假使是国家建设用地也要依法定程序进行征地,先做好征地的补偿工作及被征地的安置事项。其他建设用地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要经村民大会通过才行。征地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可以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咨询。农民是有权利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已的利益。
依据《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法》承包以后的土地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这是法律对土地经营承包人的保护,但是,国家或者各级地方政府为了整体利益需要征用或征收农村土地时,那也是可以的,但要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审批,并且出具合法不得越权的批准文件,按土地管理法的程序履行征地过程中的法定手续,并且应当给与合理补偿,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征收。可是,在实践中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地方或少数人的利益,越权审批土地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比比皆是,承包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的问题也时有发生,因此,你提得问题因不具体无法向你全面回答,请见谅。
我的承包地被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可村委会让我无条件的让我鉴定集体通路,无补赠的回复土地原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