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3月11入职的,2017年3月11可以休年假吗

2024-12-17 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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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7年3月11日起享有带薪年休假,2017年度应休年休假应当按照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为(365—69)÷365×5=4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回答2:

满一年就有5天年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