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样子拆迁前的房子是他父亲的,是户主不代表是所有人。新房子是替代物,性质跟以前一样。所以新房子不是婚内财产。
你装修新房子,叫做添附。使得你对房子享有部分权利,因为添付行为是婚后行为,所以添付后房子增值的部分是共有财产,如果理论,你可以主张一半。简单的说,房子价值100元,你花10元进行装修,那么房子总价值110元,此时装潢材料已经消失,而是整个房子增值了。你和你老公是人身关系,因而对添附部分是共同共有,如果财产此时分割,你可以分的10/2=5元。如果房子一年后升值为220元,升值后房子还是一个房子,不存在分离,因此你的所有权份额没有改变,只是分得份额比与房间增值比例相同,5*2=10元。
你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其实涉及到民法学中基础知识运用,上海市之前关于类似的案件连中院都判错了,并且是国内某著名高校法学博士入学考题,所以你如果不甘心,可以在打官司的时候请个好律师,把水搅浑,是有机会糊弄法官的。技巧我就不说了,毕竟涉及别人的饭碗。
方便的话,请评个最佳答案,我在做任务。谢谢
可以在装修之前先做一个公证, 先小人后君子 把话都说清楚了 自己担心在哪 为什么要这么做 如果他心里没鬼也不怕去做公证 这样就是离婚了也能保证你的利益
一、“前提是这个钱是我自己赚的”:
(1)请问是婚后赚的还是婚前赚的?第一、要是婚前赚的,就永远属于你自己的。第二、要是婚后赚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有分割一半的权利。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8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二、“请问我和我老公的财产怎么算?”:
(1)你俩结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结婚前的各自的财产还是归各自所有,就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有就是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得的赔偿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7、18条。
三、“我赚的钱算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请返回看第一大点,想想你的钱是婚前还是婚后赚的,再参照第二大点。答案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