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医疗期?其具体规定是什么?

职工请病假是否有相关的规定?职工长期泡病假怎么办?
2024-12-13 16: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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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 9 9 4 4 7 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3、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回答2:

1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
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
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
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
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
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
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病因不同可以累计计算。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
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
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
间计算;十八个月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
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泡病假这样的,医院开具证明是否有必要休息~ 如果人家找熟人,没辙了~

回答3:

我也碰到这个问题,但我是车祸,公司说2年以上4年一下只能请3个月

回答4:

以医院证明为依据;
但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回答5: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