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采购物资的入库验收、发放、仓储等工作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仓库管理员的职责和仓库工作的管理。
2 职责
2.1 仓库管理员负责检查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的入库验收工作。
2.2 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
2.3 仓库管理员负责物资的发放工作。
2.4 仓库管理员应掌握库存物资的储备定量、物资消耗动态、及时提供备料信息、同时做好理库和建立台帐、报表等统计管理基础工作。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 物资入库
依据入库凭证按照公司物资检验标准的规定对入库凭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发现实物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不合格报告进行处理。对合格品填写入库单并办理交接手续。入库单应有验收时间、交货和接货人签字。
3.2 物资保管
3.2.1 库房推行“5S”管理经常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理”不断提高“素养”。
3.2.2 推广目视管理,料签齐全、标志明显,堆码整齐、“五五摆放”、过目成数、“四号定位”、收发方便。
3.2.3 仓库布局合理,库储物资要做到分区、分类并合理遮垫,遮盖率达到100%。
3.2.4 推行清洁管理,做到堆码正确、整齐、安全、稳固,库入储料及设施无积尘,料区无积水,料垛周围无杂草,装卸机具保管得当。
3.2.5 做好通风、降温、防尘、晾晒、去锈、涂油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变质、防机械损伤;对易燃品应设专库和专柜,严加管理确保安全
3.3 物资出库
3.3.1 物资出库坚持“五不发”
a) 无计划者不发;
b) 超额领用无批准手续的不发;
c) 票物不符或数物不符的不发;
d) 损坏或丢失未查明责任和办理手续的不发;
e) 改用、代用未经批准的不发。
3.3.2 物资出库手续齐全、准确、及时
3.3.3 物资根据规定的凭证出库
3.3.4 严格掌握物资先进先发的原则
3.4 仓库安全防火
3.4.1 加强库房“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3.4.2 仓库安全防火有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得当,消防设施齐全。
3.4.3 每个库房应按保管物资品种设置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3.4.4 遇有紧急情况,直接报告单位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3.5 仓库管理基础工作
3.5.1 建立仓库物资台帐、报表并按规定填报
3.5.2 定期盘点:月盘点主要原辅材料;季度全面盘点;年底配合财务部进行年度盘点,点后填写盘点记录,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配合财务部做好调帐工作。保持库存物资数量正确,账、卡、物相符。
3.5.3 仓库的台帐、报表、出入库单等资料按公司规定整理及时归档。
4 报告及记录
材料帐卡不符原因反馈记录、“收、支、存”状况表、物资入库验收记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于2009年1月1日首次发布
需要可以加我451363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