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绑。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行驶证,etc电子标签设备,代扣代缴的银行卡,去银行柜台办理,填写一张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协议书,勾选撤销即可解绑。
注销
1、 用户办理记账卡注销时,须携带车辆所有人介绍信(注明注销的卡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用户记账卡注销应交回记账卡,如不能交回,则先行办理挂失手续。
3、 用户须选择速通电子标签注销或车辆所有人变更业务。
4、用户交回的记账卡发生人为损坏,须收取费用。
扩展资料:
刷卡说明
1、当用户驾驶车辆进入收费站人工车道时,应将记账卡交与收费员,由收费员进行刷卡操作,刷卡成功后,用户会听到语音提示“刷卡成功”,同时,车道信号灯变为绿色。
2、当使用记账卡配合速通电子标签通过收费站ETC车道时,速通电子标签发出“嘀”的一声,车道信号灯变为绿色,车道栏杆自动开启,继续通行。
3、使用过程中须保证速通电子标签和速通卡记载的车牌号信息与登记使用的车辆车牌号保持一致,专车专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速通卡
可以解绑。
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行驶证,etc电子标签设备,代扣代缴的银行卡,去银行柜台办理,填写一张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协议书,勾选撤销即可解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