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令的实施是要付出成本的,尤其是在一个有着上亿烟民的国家。回想一下禁放令的实施过程就会明白。法律在习惯面前常常显得力不从心,但这并不表明法律对于习惯不起作用,习惯的改变就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法律恰恰是提倡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工具。法律改变人们的习惯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需要一个长期的、反复较量、反复修正的过程。因此关键的问题是人们的道德自觉,养成一种新的习惯,在自己享受自由时,不能损害他人或社会的利益。法律离不开强制,但是不能只靠强制,只有把法律建立在社会绝大多数人共识的基础上,这种法律才能顺利地执行。
国外禁烟情况
美国纽约自2003年3月30日推行禁烟令至2008年3月30日,纽约烟民人数已减少24万。新加入烟民大军的纽约青少年人数持续下降。截至2007年,中小学生中的烟民比例从18%下降至不到10%。
截至2006年10月,世界上已经有154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其中爱尔兰是世界上第一个立法规定无烟工作场所的国家。加拿大和美国也通过省或者州级立法措施实现无烟化。新加坡环境局规定娱乐场所经理或经营者看到有烟客违法,或接获其他顾客投诉必须采取行动,上前劝阻;在禁烟区吸烟将被罚款200新元(约合1000元人民币);抽烟者如果对执行禁烟令的经营人员加以污辱、威胁或阻挠,将被控上法庭,他可面对高达1000新元(约合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或监禁6个月的处罚;而对没有严格执行戒烟规定或及时劝阻吸烟者的经营者,也会进行一定数量的罚款。在澳大利亚,禁烟令中除了有与新加坡类似的要求外,还明确规定了所谓公共场所的定义,即“围住”的公共场所是指有天花板或屋顶,且永远或暂时被围住面积超过75%的场所。在这里,不仅不允许任何人抽烟,还不准有烟灰缸、火柴、打火机和其他抽烟时使用的物品。
中国禁烟实施情况
2011年3月24日,北京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该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扩大禁烟范围,是大势所趋,但实行起来会不会有一些难度,有没有一些具体的问题要解决和完善。大部分人对禁烟令抱支持态度,但对遇到阻碍如何应对则没做好充足的准备,但全面禁烟确实存在很大的阻力。另外,不少餐厅对“禁烟令”即将出台毫不知情。
香港地区也禁烟严格,2007年1月1日开始,香港包括餐馆在内的所有公共场所都要说对香烟说“不”。除了在自己的家里,烟民们几乎没有任何的机会掏出烟来,而一个烟头5000港元的严格处罚,也让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烟民们望而却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