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要与我变更工作地点,我不同意,但他还是开出调令让我去他的其他店,合同上的地点在现在的地方,咋

2024-12-25 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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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你说的情况属于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你有权拒绝,如果公司妥协会继续让你在现在的地点继续上班,如果公司不妥协可能会辞退你,你可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经济补偿。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如果你们公司既不妥协亦不辞退你想逼你主动辞职的话,你可以采取据此书面拒绝调令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公司不给补偿时,可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祝你好运!

回答2:

你想怎样,不想服从安排?只能辞职!!没有什么法律可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