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我签字但是公司未盖章,我工作一段时间后被解雇,我应该如何求偿?有哪些救济手段?

2024-12-13 20:25:16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为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依然适用劳动法。
公司单方解雇员工只要不是员工的过错原因,员工则可以要求补偿,标准是一个工龄给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答2:

要求工资你首先得明确与那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如论大股东是否撤资,公司还是原来的公司,你如果一直在该公司上班,你还是应该向该公司索赔,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回答3:

如果你所在的城市的政府单位还是那么回事的话,就直接的劳动局把,把你的合同、考勤、工作记录文档......总之能够证明你确实在那家单位工作过的证据们带齐了,让法律来为你做主吧。

回答4:

想当地的劳动局去咨询吧总会有答案的。

回答5:

建议你到你附近的劳动保障局咨询,必要时可以投诉或申请仲裁

回答6:

你可以和你签订合同的公司索要工资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