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合法的只有个牌照,其实质的营销方式是违法的,违反《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多条规定,例如:
1、必须购买产品达到3万6千PV(4万多元钱)才有资格成为完美直销员,这是《禁止传销条例》第一条就规定的传销入门费!
2、完美奖金制度规定上线从下线的销售额中提成,比自己销售产品能得到的利润还多,层层提成,加起来的比例超过60%,造成产品价格虚高,比正常价格高4-11倍。
完美的制度中存在的陷阱:
完美的制度跟传销一样,大都是由上线向下线口头传达的,没有任何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欺瞒性,而且陷阱重重:
陷阱1、上直销员难,成直销员后更难!总积分达到了36000PV,过36000积分当月所消费或销售产品的积分达到12000PV才是直销员,按1.17折算,需要4万2120元,并且成为直销员后,想拿工资前提是你当月自己必须完成200PV或以上。 你的奖金比例依然是和业绩挂钩的200—6000PV 利润23%,6001——11999PV 利润26% ,12000PV以上利润30% ,业绩不够下个级别你就不得不让你的利润缩水,或者你自己把差额的货买齐来保证你的利润!但是你买货的钱很可能比你能拿到的利润多几倍,这里面的亏损就由你自己来承担了。
陷阱2、永远要求小组业绩,制度不够人性化。假设A成为你下属合格的直销员后,你的顾客群(也就是B、C、D、F、以及他们介绍的所有顾客和你本人在内,统称为个人小组)在A成为直销员的当月,如能消费到6001PV以上的总成绩,你才是完美公司的客户经理。不够怎么办?自己买!所有的客户没上3.6万积分的之前,都是为你打工,只有当他积分达到3.6万积分成为直销员之后,公司才会把他转介绍的所有顾客脱离出你的顾客群,转归A的顾客群并由A直接进行管理和服务,所有的差额奖金也同时归A所有,从此你不在享有这一顾客群的差额奖金。这一点不是刺激A早日买够3.6万积分,好拿到他推荐的客户的差额奖金吗?!
这可好!一下子买42120块钱的产品!产品卖不出去,放到过期,不得不吃,没病也吃出病来!我也遇到好多买几十万的货,放在家里,但凡有亲戚朋友去她家都让人家买产品(先说送然后再要钱),弄得没人上门的事情!
陷阱3、开拓奖:如无平级,可拿无限代!一般他不说“没有出现平级”这个前提,无限代的10%实在是太荒谬!而且完美里面是有超越的,你下面有3个直销员,你下面有个直销员有四个直销员了,你就危险了!即便还没有超越你,也早平级了,哪里可能保证无限代的10%!平级奖有多少?业务主任平级拿其当月总PV的2%,金钻平级可拿第一代金钻石经理当月总业绩的1% ,可拿第二代金钻石经理当月总业绩的0。5%,可拿第三代金钻石经理当月总业绩的0。25% ,可拿第四代金钻石经理当月总业绩的0。25% ,双金钻平级都是0.25%,利润极度下滑!这利润谁拿的多? ——公司三位老总和系统最上面的人!
陷阱4、专卖店陷阱。专卖店开在二楼,你可拿到当月专卖店销售总额的2%,如果你的专卖店开在一楼,你可拿到专卖店当月销售额的6% !
陷阱5、公司归属陷阱。明明是马来西亚的企业,说什么可以继承三代,这在中国法律是不能保证的。
陷阱6、产品陷阱。产品单一,以寒性为主,矿物晶是极寒之物,低温萃取。有损身体阳气,芦荟容易引起过敏,引起消费纠纷。
完美说是直销,实际上就是传销。
很多美容院说是靠让脸舒服来赚钱的的,实际上的“服务”是让下半身舒服。
名称只是名称,做的是非法的事,即使有营业执照也不证明是合法的。
懂?
就因为是合法的所以叫‘直销’,其实赚钱方式跟传销大同小异,所以可以算是变相的传销!
合法的直销,在百度搜索: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去商务部的网站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