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打架,都受伤住院,对方左眼致残,我方头上缝了三针,头晕。我方被捉了2人,对方没捉,这合理吗?

2024-12-20 2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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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打架,认定是否违法或者犯罪的主要证据,是伤情鉴定意见。

如果对方左眼致残,该伤情已经达到了重伤,而伤情达到重伤者,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而当事人方头上缝了三针,应鉴定为轻微伤,鉴定为轻微伤,只能对对方进行治安行政处罚,不能刑事拘留。

目前看,案件的处理还是合理的。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