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刑警大队的警察的讯问笔录时,被警察"忽悠",怎么办?

2025-03-21 03:29: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第8条已经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更改。
  所以,讯问笔录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相符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更改,侦查员不更改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拒绝签字按手印,或者在笔录上直接写明该笔录与自己说的不相符。

回答2:

小伙子,询问笔录本来就不是说一张纸上就按一个手印的。只要是有你名字的地方都是要按得。还有就是这个地方也是要按的如“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所说的相符”。有时候,有些民警还会让你在日期的地方按手印的。所以我看了你说的,是正常的。两张纸按四次。莫要慌。没被忽悠。

回答3:

我很愿意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你接受的不是讯问,而是用来了解情况的询问,否则你当天应该是走不了的。
然后,不管你觉得该有几页纸,你都应该看一下笔录的,至于按手印的地方,多少并没有问题,按手印可以避免被涂改,对你其实也是种保护。
你问应该怎么办,我觉得应该想想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如果什么都没有,你就应该吃饭睡觉,正常生活。

回答4:

你的理解有误,指印的地方不是一页一个。
首先,每一页下面需要你签字、日期,按指印;
第二,最后一页上你要注明: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所说一致——大概是这个意思,并签字、日期,这也需要按指印;
第三,笔录首页打印的你名字上也需要按;
第四,笔录中有涂改、数字、加字等地方都需要按。
另外我认为警察给你做的是询问笔录,不是讯问笔录,否则警察一般应该会经常找你。前者是对证人,了解情况就可以了,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回答5:

讯问适用于犯罪嫌疑人。你应该不是被讯问,是接受询问吧。看你说的做完笔录后是离开了,不像是当犯罪嫌疑人。
在制作笔录过程中,不止两个指纹的,凡是有被询问人签字的地方必须按指纹,凡是用以确定被询问人阐述结束点的地方都按指纹。一份笔录有几个指纹很正常。
举例如下:
你回答是否属实?
属实(这两个字可以按指纹,确认被询问人回答完毕)
以上笔录经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这句话必须由被询问人写在笔录下方,并按指纹确认)
所以警察并没有骗你。不过你自己那么害怕,还是想想自己做了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