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1999年版)
国家体育总局审定 中国象棋协会编写
第一章行棋规定
第1条 棋盘和棋子
1.1象棋盘由九道直线和十道横线交叉组成。棋盘上共有九十个交叉点,象棋子就摆在和活动在这些交叉点上。
棋盘中间没有划通直线的地方,叫做“河界”;划有斜交叉线的地方,叫做“九宫”。
九道直线,红棋方面从右到左用中文数字一至九来代表;黑棋方面用阿拉伯数字1至9来代表。
1.2 棋子共有三十二个,分为红、黑两组,每组共十六个,各分七种,其名称和数目如下:
红棋子:帅一个,车、马、炮、相、士各两个,兵五个。
黑棋子:将一个,车、马、炮、象、士各两个,卒五个。
1.3 对局开始前,双方棋子在棋盘上的摆法见下图(印刷体棋图规定:红方棋子在下,用阳文;黑方棋子在上,用阴文)。
1.4 比赛用的标准棋盘,应每格都为正方形,每方格长宽均应为3.2至4.6cm。每个平面圆形棋子直径应为2.7至3.2cm,大小与棋盘合适配套。棋盘和棋子底色,均应为白色或浅色。棋盘上直线和横线应为红色或深色,四周应有适当空白面积。棋子面色分为红黑两组,字体和圆框应当醒目。
演示比赛用的大棋盘为直式,红方在下,黑方在上。棋盘和棋子大小,应配合场所相应增大。
第2条 走棋和吃子
2.1 对局时,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走,双方轮流各走一着,直至分出胜、负、和,对局即终了。
轮到走棋的一方,将某个棋子从一个交叉点走到另一个交叉点,或者吃掉对方的棋子而占领其交叉点,都算走了一着。
双方各走一着,称为一个回合。
2.2 各种棋子的走法如下:
帅(将)每一着只许走一步,前进、后退、横走都可以,但不能走出“九宫”。将和帅不准在同一直线上直接对面,如一方已先占据,另一方必须回避。
士每一着只许沿“九宫”斜线走一步,可进可退。
相(象)不能越过“河界”,每一着斜走两步,可进可退,即俗称“相(象)走田字”。当田字中心有别的棋子时,俗称“塞(相)象眼”,则不许走过去。
马每着走一直(或一横)一斜,可进可退,即俗称“马走日字”。如果在要去的方向有别的棋子挡住。俗称“蹩马腿”,则不许走过去。
车每一着可以直进、直退、横走,不限步数。
炮在不吃子的时候,走法同车一样。
兵(卒)在没有过“河界”前,每着只许向前直走一步;过“河界”后,每着可向前直走或横走一步,但不能后退。
2.3 走一着棋时,如果己方棋子能够走到的位置有对方棋子存在,就可以把对方棋子吃掉而占领那个位置。只有炮吃子时必须隔一个棋子(无论是哪一方的)跳吃,即俗称“炮打隔子”。
除帅(将)外其他棋子都可以听任对方吃,或主动送吃。吃子的一方,必须立即把被吃掉的棋子从棋盘上拿走。
第3条 将死和困毙
3.1 一方的棋子攻击对方的帅(将),并在下一着要把它吃掉,称为“照将”,或简称“将”。“照将”不必声明。
被“照将”的一方必须立即“应将”,即用自己的着法去化解被“将”的状态。
如果被“照将”而无法“应将”,就算被“将死”。
3.2 轮到走棋的一方,无子可走,就算被“困毙”。
第4条 胜、负、和
4.1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输棋(负),对方取胜:
4.1.1 帅(将)被对方“将死”。
4.1.2 走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
4.1.3 被“困毙”。
4.1.4 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走满规定的着数。
4. 1.5 超过了比赛规定的迟到判负时限。
4. 1.6 走棋违反行棋规定。
4.1.7 走棋违反禁例,应变着而不变。
4.1.8 在同一棋局中,三次“犯规”。
4.1.9 自己宣布认输。
4.1.10 在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或严重违反纪律。
4.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和棋:
4.2.1 双方均无可能取胜的简单局势。
4.2.2 一方提议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4.2.3 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4.2.4 符合自然限着的回合规定,即在连续60个回合中(也可根据比赛等级酌减),双方都没有吃过一个棋子。
第二章 比赛规则
第5条 摸子、落子、纠正错误
5.1 触摸自己方面的哪个棋子,就应走哪个棋子,除非所触摸的那个棋子,按行棋规定根本不能走,才可以另走别的棋子。
5.2 触摸对方的棋子,就必须吃掉那个棋子,只有当己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去吃时,才可以另行走子。
5.3 先触摸自己的棋子,后又触摸对方的棋子,处理顺序如下:前者必须吃掉后者--无法吃掉时,必须走动前者--前者无法走时,必须用别的子吃掉后者--别的棋子也无法吃掉后者。另行走子。
5.4 先触摸对方的棋子,后又触摸自己的棋子,处理顺序如下:后者必须吃掉前者--无法吃掉时,必须用别的子吃掉前者--均无法吃时,必须走动后者--后者也无法走动时,才可以另行走子。
5.5 同时触摸双方棋子,处理顺序同5.4 。
5.6 摆正棋子必须事先争得对方同意,而且只能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进行,否则以摸子论处。如系明显误碰某个棋子,不作摸子论处,
5.7 一着棋走了以后,不得再予更改。落子生根,以手离开棋子为准。
5.8 纠正先后走颠倒或棋子被意外挪位等错误,应及时进行,局后不受理。若错误系违反行棋规定,则按4.1.6款处理。
第6条 计时
正式比赛,采用具有两个钟面的专用计时钟,分别累计双方的走棋时间。赛前明确规定第一方在一定时限内必须走满一定的着数。对局双方必须在走棋后,方可按钟。忘了按钟,裁判不予提醒。根据比赛性质与规模,并有利于比赛不致出现封局,可选用以下几种计时方案。
6.1 第一时限,每方在90分钟内必须走满40着。以后每15分钟内必须走满10着,直至对局结束。
6.2 第一时限,每方在60分钟内必须走满30着。以后每10分钟内必须走满10着,直至对局结束。
6.3 第一时限,每方在10分钟内必须走满40着。以后每5分钟内必须走满30着,直至对局结束。--适用于快棋赛。
每方每5分钟内必须走满30着,直至对局结束。--适用于快棋赛。
6.5 每方时间包干使用,不计着数,先超时者判负。
第7条 记录
7.1 在对局过程中,双方对每一回合都要逐着记录,力求清晰准确。每连续漏记4着,判犯规一次。
7.2 如果一方所剩时限已不足3分钟,该方可暂缓履行7 .1款规定,但一俟转入下一时限,必须首先补全漏记着法后,方可行棋.
7.3 对局终了,裁判如认为某份记录不够清晰.准确,有权要求该方在对局结束后誊清补正.
7.4 如棋手拒绝执行7.1,7.2和7.3款规定,裁判可引用4.1.10款判负.
7.5 记录方式可采用完整与简写两种:
完整记录 简写记录
回合 红方 黑方 回合 红方 黑方
1 炮二平五 马8进7 1 炮25 马87
2 马二进三 车9平8 2 马23 车98
3 车一平二 炮8进4 3 车12 炮84
1. 基本规则: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讲究棋风、棋德,赛出风格,比出水平。
2. 时间规定:比赛时用秒表或手表计算双方走棋时间。每方走一着棋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五秒,如有一着棋超过时间,判负。
3. 对弈:在对局时,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走,双方轮流各走一着,直至分出胜负或走成和棋为止。
4. 胜负判定: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输棋,对方得胜:
(一) 帅(将)被对方"将死";
(二) 帅(将)被"将军",无法避免地同对方将(帅)直接对面;
(三) 被"困毙";
(四) 封棋着法有误;
(五) 走棋违犯禁例,应当变着而不变;
(六) 在同一局棋中,单方面出现第三次"违例";
(七) 自己宣布认输;
(八) 因违犯纪律被判输棋。
5. 对局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和棋:
(一)属于理论上公认的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局势;
(二)提议作和,应使双方机会均等。只要是一方提和,另一方已宣告同意,双方都不许反悔。
(三)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已达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可由任何一方提议作和,经审查局面属实,即使另一方不同意,裁判员也有权判为和棋。如双方都没有提和,而循环反复局面还在延续,裁判员有权不征得双方同意就决定判和;但如所走着法已同上述循环反复局面无关时,则不能按照本款处理。
6、赛制与计分:本次比赛实行三局两胜制。若出现平局现象,双方选择加赛一局或以抽签方式分出胜负。
不能明将,明将者输;
将军走不出将军府;
车行千里;
马走斜日
炮翻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