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诉讼期限,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权利人在法定期内不行使权利,当诉讼时效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对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然,诉讼时效中还有中止和中断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诉讼时效届满。第一百九十五条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其他情形,使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法律分析:房产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房屋交房的期限。卖方需要在交房期满之前,将房屋交给买方。买方接收房屋之日起,需要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去房产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卖方需要给予应有的帮助。双方应该在合同上面明确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该项条款可以促使当事人更好的履行合同上面的义务,也可以起着维权的作用,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发生。比如应该明确规定买方如果没有按时缴纳购房款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如果不及时交付房屋,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还需要明确其它不符合规定的行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