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一下法定的判决离婚有哪些,或者说,法官怎么认定感情破裂。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有: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3条的规定来判断感情确已破裂: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处理。
李律师再次强调,并不是只有这些才可以起诉离婚,才算感情破裂,即便是你因为对方睡觉打呼噜,洗澡掉头发,都可以起诉离婚,这些都可能造成感情破裂,只是,法官认定不认定的问题。
法官不认定感情破裂也没有关系,准备第二次起诉就可以了。
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是夫妻离婚的必要条件,夫妻感情破裂有以下情况:
第一,重婚或者对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第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等武力行为的证据;第三,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第四,一方失踪,另一方申请诉讼离婚;第五,一方有好逸恶劳、赌博等陋习并屡教不改;第六,婚前对方隐瞒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
法律未明确规定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一般法院根据具体情节来确定是否感情破裂,如果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等行为来认定感情破裂的依据。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首先是看双方的婚姻基础,即是自主恋爱结婚还是父母包办;其次看婚后的感情,是否做到夫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等等。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