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原有桃子X个。则根据题意,第二个猴子取走的桃子数为x/5+22,则,第一个猴子取走的桃子数为:(x/5+22)*2+1
所以,可列方程式为:[(x/5+22)*2+1]*2+1=X
可得:4X/5+91=X
X/5=91
X=455
所以:第一只猴子可取走的桃子为227只。
设第二个猴子取走X个,则第一个猴子取走(2X+1)个,则原有桃子为[2(2X+1)+1]个,根据题意原有桃子数为第二个猴子取走的桃子数的5倍少22个,也就是(5X-22)个。所以
2(2X+1)+1=5X-22
X=25
第一个猴子取走2X25+1=51个
或者算术方法:原有桃子比第一个猴子拿走的多一个,也就是减去一个剩下第一个猴子的二倍,而第一个猴子拿走的减去一个是第二个猴子的二倍,第一个猴子拿走后剩下的减去一个也是第二个猴子的二倍,这样,原有桃子数减去三个就是第二个猴子的四倍,结合题意:原有桃子数是第二个猴子的5倍少22个,所以(22+3)/(5-4)=25个就是第二个猴子的一倍,后面的就跟上面一样了……算式可以这样理解5X第二个猴子取走-22=4X第二个猴子取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