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离婚时判给了孩子 但没过户 现在孩子的父亲有权利卖房吗

2024-12-03 13: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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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此房的房产证是孩子父亲一个人权属的话,孩子父亲有卖掉的可能,你带上孩子,带上离婚时判决书,去房产局预先告知备案,并可登报申明,这样孩子父亲在备案与登报申明后卖掉过户会无效。

回答2:

如果法院明文规定,房子作为你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你两个同意签字将房子判给孩子。那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方只有使用权,没得买卖的权利。

回答3:

木有,法律上房子属于孩子,房子虽然在父亲名下卖房,涉嫌侵权,虽然孩子不懂,也不会告你,但是孩子母亲应该会。

回答4:

房屋房产证是夫妻双方一方名下,在离婚后将房屋归属于子女,但是未办理过后手续的,夫妻一方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
夫妻之间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房屋应该归属于子女。
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子女,那么子女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单方出售的话买方如果不知情,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属于善意取得,子女无权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只能找出售的一方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