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因存在违反清算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考虑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对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418,193.27元,并处罚款114,639,752.47元,合计处罚金额163,057,945.74元;另一家被罚的平安银行也被央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6,061.39元,并处罚款10,308,084.15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4,145.54元。上述行政处罚做出决定的日期是3月14日。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成立于2015年3月,其定位就是全行新兴支付业态的综合清算平台,负责提供本外币、境内外、线上线下的支付清算综合服务。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转接清算资质的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扮演了类似银联的角色,承担了清算功能。
央行在2017年7月至9月,先后对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平安银行开展了支付清算业务执法检查,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的工作要求,整肃支付清算市场秩序,防范支付风险。